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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教授申請及論文開課單
碩士生應於所上所定及公告時間選定指導教授,並向本所提出指導教授申請表。另於預計畢業之學期依據論文開課單,選修指導教授開設之論文課程。
112學年度入學論文指導配額如下表:
-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紀錄通過
- 經更換指導教授後,不在此限。
適用學制(MBA/PMBA/LMBA/GMBA/EMBA) ¯境外碩士專班、國際碩士班、東引專班 不列入限額 | 最多 | 最少 | 說明 | |
經管所 專任教師 | 兼行政職 | 4 | 1 | 戴忠淵所長 |
未兼行政職 | 8 | 2 | 孔方正/楊一峰/李敬文 /陳碧雲/朱倩儀/廖冠傑 | |
其它外系所 教師 | 增額 | 7 | 0 | 行銷系所屬教師 |
其他 | 2 | 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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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入學論文指導配額如下表:
-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紀錄通過
- 經更換指導教授後,不在此限。
適用經管所所有學制合併計算 ¯境外碩士專班、國際碩士班、東引專班、雙主修學生不列入限額 | 最多 | 最少 | 說明 | |
經管所 專任教師 | 兼行政職 | 4 | 1 | 所長 |
未兼行政職 | 8 | 2 | 戴忠淵/陳慶樑/孔方正/李敬文/陳碧雲/廖冠傑/朱倩儀 | |
其它外系所 教師 | 增額 | 8 | 0 | 企管系所屬教師 |
其他 | 2 | 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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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論文口試申請表及口試委員名冊
依每學期所辦公告之口試日期訂定期間辦理
於舉行學位考試日前14天向所辦完成書面申請
學生檢具抵免學分歷年成績單、當學期課表、論文原創性之比對結果表及相關證明向所提出學位考試申請。
畢業應繳研討會(期刊)證明文件
在學期間內需有 一篇 研討會或期刊之論文發表。
畢業離校前應依規定繳交發表證明以供檢核:
1.研討會(期刊)資料表:須完成指導教授簽名
2.發表手冊、證書相關資料(影本):
- 手冊封面
- 手冊有自己姓名頁:議程表、目錄、摘要
- 發表證書